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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无证人员在中控室值班,物业主要负责人被拘留10天
更新时间:2023-07-25
7月17日9时许,南宁市青秀区一小区发生火情。消防、公安、医疗、应急等社会力量联合参与灭火扑救。
火灾发生后,南宁消防迅速成立专案组,联动协调公安部门,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调查。经调查,发现小区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检查巡查流于形式、隐患问题久拖不改、消防控制室值班不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防排烟设施无法正常启用、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到位等27处消防风险隐患。
支队防火监督员在调查中发现,消防控制室仅有2名值班人员,不能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的要求,且2名人员均未持有国家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物业主要负责人在明知值班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仍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作出对物业主要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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