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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罚单 消控室无人值守,罚!
更新时间:2023-07-12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藤县大队在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藤县大朋精神病医院的隐患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单位有两个疏散通道设置铁闸门并上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
藤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藤县大朋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藤县大朋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藤县大朋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处罚。
2023年1月3日,贵港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29.25万元。辖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调查火灾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值守、未组织人员巡查检查、未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发现的火灾隐患长期不消除等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各企业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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